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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查处下级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的请示》的答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5 21:59:25  浏览:877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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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查处下级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查处下级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答复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查处下级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的请示》(浙江商法〔1991〕2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查处下级机关管辖范围的违法案件问题,我局同意你局提出的处理意见。在执法监督中发现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上级机关有权责令纠正或予以撤销、变更,也可以要求下级机关在限期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对下级机关在限期内应该作
出而未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必要时,上级机关可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99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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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税务制服换装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税务制服换装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4]9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参照其他执法部门服装改革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进行税务服装改革工作。为避免资金浪费,从2004年8月1日起,各地暂停税务制服换装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应否撤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应否撤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问题的复函
1993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3年第四期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3)23号《关于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应否撤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业经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案件,在其再审裁定中,除写明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外,还应一并撤销上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