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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的公告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1 14:38:48  浏览:822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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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管理的公告
海关总署



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为了加强对国家限制进口家用电器等高档消费品的管理,保护和促进国内工业生产,适当照顾前往港澳地区旅游者的合理需要,现将海关对有关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对持“来往港澳地区通行证”前往港澳地区旅游的人员,包括“港澳游”旅行团成员及旅行团导游陪同人员,均按照对进出境短期旅客的规定办理。海关按本公告所附《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带进物品免税限量表》验放,超出《限量表》范围的物品不予放行。
二、对当天或短期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的旅客,只准携带属于本人自用并且适用的衣着和旅途必须用品。海关按本公告所附《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的旅客携带物品限量表》验放。
本《公告》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日起实施。

附件一: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带进物品免税限量表

---------------------------------------
|类别| 品 名 | 带 进 数 量 | 带出数量 |
|--|-----------|--------------|-------|
| |总重量 |30公斤 | 与带进数 |
| |其中: | | 量相同 |
| |1.各种衣服 |共35件(每种限合理数量) | |
|免 |2.鞋、袜、头巾 |共10双(条) | |
| |3.床上用品 |每种1件,共3件(对) | |
|税 |4.各种衣料(单幅) |共10米 | |
| |5.各种食品 |共15公斤 | |
|物 |6.酒(包括药酒) |限1瓶(750克) | |
| |7.香烟 |200支 | |
|品 |8.药品 |自用合理数量 | |
| |9.零星日用品 |共人民币20元每种限合理 |总值不超过人 |
| | |数量 |民币100元 |
| |10.手表 |1个 | |
---------------------------------------
注:1.随同旅行不满16岁的小孩,只免税放行本人需用的物品。
2.不卫生的旧衣服、家具等不准进口。
3.麝香、蟾酥不准携带出口。

附件二: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香港、澳门的旅客携带物品限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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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品 名 | 带进数额 | 带出数额 |
|--|-------|-------------|--------------|
| | 各种食品 | 共5公斤 | 共5公斤 |
| | | (限糖果饼干饮料) | (其中水产品不超过2 |
| | | | 公斤) |
| |-------|-------------|--------------|
| | 香 烟 | 40支 | |
|免 |-------|-------------|--------------|
| | | 共人民币10元 | |
|税 | 零星日用品 | (限旅途必需、数量合 | 共人民币10元 |
| | | 理) | |
|物 |-------|-------------|--------------|
| | | | 共人民币10元 |
|品 | 中药材成药 | | (每种限自用合理数 |
| | | | 量) |
| |-------|-------------|--------------|
| | 参 茸 | | 各50克 |
-----------------------------------------



198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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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木片生产、出口经营问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木片生产、出口经营问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




林业部:


你部《关于木片生产、出口经营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在林区发展木片生产是合理利用、节约使用森林资源,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采取有力措施,挖掘生产潜力,大力发展木片生产。你部要切实负起行业管理的责任,统筹规划全国的木片生产,制定产业政策和木片生产标准,做好木片生产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
工作。
二、要逐步把木片的利用立足于满足国内造纸等方面的需要,努力改变长期依靠从国外进口纸和纸浆的状况。轻工部门要尽快改进造纸工艺、设备,扩大木片原料的利用。要逐步创造条件,由国家将适合造纸的木片作为木材统配指标进行分配。具体请与轻工部研究提出方案,由国家计
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定落实。
三、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木片生产的宏观调控,木片生产、贮运、内销、外销都要组织衔接好。鉴于木片生产的特点,为做到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又不破坏森林资源,木片生产要同木材生产协调进行,并相应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木片运输管理办法请与铁道
、交通等部门协商制定。
在目前国内木片销路有限的条件下,可以有计划地积极组织木片出口。对组织出口的木片,由你部提出品种数量,并组织好对外协调,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平衡,由铁道部、交通部列入年度运输计划,保证运输。
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加快发展木片生产,提高林区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



1992年2月28日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00]83号
━━━━━━━━━━━━━━━━━━━
  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的通知》(粤机编[2000]3号),设置省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
室(以下简称打私办),副厅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
订我省反走私及边防工作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各地和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综合
治理;承担边防管理和控制工作。
  (三)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边防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各地有关部
门调查重大走私及相关边防问题的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
走私贩私及有关边防案件。
  (四)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有关边防的突
发事件。
  (五)调研、收集有关走私、反走私和海边防情报资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
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及有关边防形势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领导及通报有
关部门。
  (六)承担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省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打私办设4个职能处:
  (一)秘书处
  负责草拟综合性文稿;负责保密、文秘、行政后勤、接待、财产财务、人事、
档案、工会、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反走私宣传教育。
  (二)协调处
  负责协调各缉私部门关系;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
斗争;联系、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检查、督促反走私责任
制的落实情况;协助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
  (三)调研督查处(挂省缉私行动督查队牌子)
  研究草拟反走私政策法规;负责反走私调研和统计分析工作;接待群众反走
私来信来访及举报;负责反走私信息情报网建设,掌握全省走私动态;组织协调
各地有关缉私部门调查重大走私线索,督促、指导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
私贩私案件。
  (四)边防处(挂省边防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边防管理和控制的日常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
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边防管理经验。

  三、人员编制

  打私办行政编制22名。其中主任1名(由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2
名,正副处长8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3名。